文章作者:湖北星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文章來源:http://www.bioscirep.cn 發布時間:2025-12-29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建筑業是湖北的重要支柱產業,有力支撐了全省城鎮化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進全省建筑業綠色智能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強化創新賦能,聚焦產業能級提升
(一)推動產業集聚發展。以現代工業理念改造傳統建筑業,堅持研發設計、建造工藝、建筑材料和運營模式的融合創新,以智能建造賦能綠色創新發展。將綠色智能建造產業納入地區“十五五”產業發展規劃,擴大智能建造領域投資,積極發展工程軟件開發、高端裝備制造、綠色建材研發應用和部品部件生產等配套產業。統籌推進武漢、襄陽、宜昌“金三角”協同發展,因地制宜培育打造產業集群。鼓勵龍頭骨干企業協同高校科研院所,牽頭建設綠色智能建造產業園、生產基地,配套建設檢驗檢測中心、中試基地、物流配送中心等產業服務設施,開展產品聯合設計研發、工藝創新和補鏈強鏈。力爭到“十五五”末,全省綠色智能建造產業能級、創新能力、發展水平、工程品質、綠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數量全國領先。(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廳,各市州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州政府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二)大力培育市場主體。鼓勵龍頭企業轉型,構建集研發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運維、咨詢服務等業務于一體的全產業鏈格局,打造綠色智能建造標桿項目,從工程承包商向綠色智能建造整體方案供應商和城市綜合服務運營商轉變。梯次培育重點企業,支持晉升高等級資質和增項行業資質,拓展業務領域,打造一批技術實力強、市場占有率高的區域性骨干企業。引導中小企業向專業承包細分賽道轉型,鼓勵開展細分領域的技術創新,支持申報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及“小巨人”企業稱號。積極引進小型智能裝備制造、高精度傳感器、工業軟件算法等領域的優勢企業與創新團隊,培育本土配套企業。(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
(三)打造產業創新鏈。充分應用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整合工程建設管理BIM(建筑信息模型)云平臺,統一標準規范,開放數據接口,形成集約高效、數據融合、互聯互通的產業生態數字底座,打造綠色智能建造產業互聯網。以國家數字建造技術創新中心為“母機”,發揮綠色智能建造產業協作聯盟優勢,堅持以需定創,聚焦生產需求推動科技創新。鼓勵龍頭企業聯合高校共建一批國家和省級綠色智能建造實驗室,構建多層次創新體系,大力發展建筑科技交易市場,加大成果轉化與推廣應用。(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科技廳)
(四)重構建造供應鏈。強化建筑產品思維,以提供“標準化產品+全流程服務”的系統解決方案為重點,加強綠色建材、智能裝備、人力資源、建造技術、資金和信息流等生產要素協同,推動高水平供需對接。鼓勵龍頭企業通過專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等方式帶動上下游中小企業,構建鏈式發展格局。打造線上“淘寶網”—綠色智能建造產業互聯網平臺和線下“廣交會”—綠色智能建造國際博覽會相結合的交易平臺。(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經信廳、省數據局)
(五)拓展國內國際市場。發揮我省綠色智能建造產業先發優勢,積極拓展國內市場。統籌推動“建筑業全鏈條+優勢制造業”產業集群抱團出海,拓展出海通道,擴大國際市場。依托在鄂央企優勢,在非洲、東南亞、中亞、中東、拉丁美洲等優勢區域設立服務工作站和綠色智能建造推廣中心,系統推動“中國建造”標準與“湖北建造”品牌向全球價值鏈高端攀升。(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商務廳、省委外辦)
二、強化產業引導,激活市場需求
(六)全面應用BIM技術。深化工程建設領域數字化轉型,推進BIM技術全領域、全過程應用。全省新立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國家高速公路、大型水利工程須采用BIM技術,鼓勵其他交通、水利等領域的工程項目積極應用BIM技術。推動設計、生產、施工、運維各環節數據貫通,實現“一模到底、數字孿生”。加快推進工程建設管理BIM云平臺建設,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設計方案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竣工驗收、檔案移交等各環節須提交BIM文件。(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數據局)
(七)全面推行工程總承包。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項目須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加強設計、生產、施工各環節融合,提高項目管理、技術創新和資源配置能力。工程總承包項目采用總價合同,推行綜合評標法,不得采用下浮率和模擬清單招標。工程總承包單位承擔BIM貫通與智能裝備應用責任,通過提高設計、建造和管理水平所節約的費用,作為企業合理利潤。探索運營模式創新,推動“工程總承包+運營投資”和“投建營”一體化運營模式。(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審計廳)
(八)全面推廣裝配式建筑。2026年1月1日起,將裝配式建筑要求納入土地出讓(劃撥)條件,設區城市的中心城區與直管市城區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應100%實施裝配式建筑;2028年1月1日起實施范圍擴展至設區城市其他城區。裝配式建筑要求納入規劃設計條件、設計文件審查、質量安全監督,并作為竣工驗收重要內容。鼓勵應用保溫結構一體化預制外墻、集成廚房、整體衛浴等高效集成的部品部件。國有資金投資的市政工程應采用預制箱梁、墩柱、檢查井、管片、箱涵等部品部件,逐步擴大應用范圍。鼓勵工業建筑和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項目積極應用裝配式部品部件。新建和改造的居住建筑、酒店、商超、學校、醫院等項目應采用裝配式裝修。鼓勵研發應用建筑工業化新型結構體系和部品部件連接安裝新技術,試點推廣模塊化建筑。(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改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
三、重構建造方式,優化綠色供給
(九)加強數字勘察設計。建立數字設計體系,構建基于模數化、標準化、集成化和供應鏈的正向設計、協同設計流程,完善技術標準,豐富部品部件庫,加強不同專業協同,開展面向制造和裝配的設計。推廣數字勘察,推行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統)和外業采集設備聯合的一體化勘察技術。制定裝配式設計深度規定,確保設計深度符合生產、施工和運維要求。統一數據接口,提高設計成果復用率。深化智能設計工具應用,探索AI輔助設計和設計文件審查。引導勘察設計企業和傳統工程咨詢企業由專業技術供應商加快向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商綠色轉型。(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經信廳、省市場監管局)
(十)優化升級智能生產。將設計數據智能解析為生產制造數據,實現數據驅動生產。構建數字化生產管理體系,覆蓋從原料采購、智能排產、倉儲物流到裝配施工全流程管控,推進柔性化生產和規模化定制。豐富部品部件模塊產品供給,加大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建立部品部件產品質量認證和追溯體系,開展產品認證和生產廠家星級評定。(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經信廳、省市場監管局)
(十一)大力推廣智能施工。以高效能施工裝備為手段,提升建筑產品建造效率。推進智能造樓機、智能架橋機、智能施工升降機、智能塔機、建筑機器人等工程裝備應用,加快升級迭代。支持綠色智能建造創新產品納入首臺(套)裝備目錄。大力發展綠色智能裝備租賃市場,推行“智能裝備+產業工人”新模式。加強智慧工地管理,動態監測關鍵環節質量安全和風險隱患,實現高效調度和智能預警。(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
(十二)積極發展智慧運維。利用物聯網、BIM、人工智能等技術,加強建筑結構和能耗監測,動態調節設備運行,降低運行能耗,減少無效能耗。發展智慧物業,在居住和公共建筑中推廣智慧樓宇系統。推進公共設施網絡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管理服務水平。發展智能家居,鼓勵房地產企業試點智能家居設備一體交付。(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經信廳)
(十三)推廣綠色智慧建筑產品。建立完善綠色智慧建筑產品標準體系和認證體系,制定涵蓋設計、生產、施工、運維全過程的產品技術標準和評價規范,打造產品綠色全生命周期追溯體系。大力支持突破建筑節能、智能控制、環境監測、健康舒適等關鍵技術,加快其在智慧城市、生態社區、健康住宅等領域的應用示范,努力打造更多更好的綠色智慧建筑產品。支持企業建立產品展示中心和體驗館,提升全社會認知度和認可度。(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經信廳、省市場監管局)
四、優化產業生態,完善支撐體系
(十四)培育行業人才鏈。培育領軍人才,實施“楚天英才計劃”。培育技術人才,支持在鄂高校開設綠色智能建造相關專業,完善職稱評定體系,壯大涵蓋全產業鏈的專業人才隊伍。培育現代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產業工人培訓基地,培養BIM建模、建筑機器人和智能設備運維、智能塔機操作等緊缺工種,完善技能等級認定機制,引導企業提高自有工人占比。(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住建廳)
(十五)激活行業資金鏈。依托“聯鏈通”金融服務等平臺,以供應鏈金融為抓手,開發應收賬款質押貸、工程保函、專利權質押貸、項目專項貸等適配性強的金融產品,支持企業在貸款準入、授信額度、利率下浮、貸款期限等方面享受優惠。成立綠色智能建造產業基金。(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經信廳、省住建廳、省政府國資委、人行湖北省分行、湖北金融監管局、湖北聯投集團、湖北宏泰集團、長江產業集團)
(十六)拓展產業服務鏈。以用戶需求為中心,建立覆蓋需求分析、設計、交付、運維等環節的協同服務體系。發展項目前期策劃、BIM可視化模擬、工程咨詢等前端服務,降低業主決策風險。提升工程管理、裝備智造、智能施工、質量監控等中端服務,推動產業從“建造”轉向“綠色智造+服務”融合。延伸運維管理、節能改造、設備更新、數據資產運營等后端服務,提升用戶體驗和運營效率。(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數據局)
五、加大支持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十七)加大資金支持。統籌用好省級城鄉建設發展、服務業發展等引導資金及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科技創新等專項資金,加大對綠色智能建造工程軟件研發、智能裝備制造、關鍵課題研究等領域的支持力度。將綠色智能建造納入工業、信息技術等產業優惠政策支持范疇。支持創建綠色智能建造領域省部級及以上科創平臺,對牽頭新獲批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一次性補助建設經費1000萬元,對牽頭新獲批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補助建設經費500萬元。企業購買綠色智能建造設備裝備用于研發的投入,可按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十八)加強政策保障。土地出讓條件中應明確裝配式建設要求,在符合上位規劃要求及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各地因地制宜制定規劃條件優化等支持性政策。保障綠色智能建造產業園區項目用地,并對土地產出率、地均納稅額等用地控制指標放寬執行。項目立項階段應明確BIM技術應用要求。支持部品部件生產企業開展產線智能化改造與生產工藝創新,享受工業技改相關優惠政策。建立健全綠色智能建造標準體系,完善工程總承包、BIM應用等取費計價標準。(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
(十九)強化宣傳引導。打造“湖北建造”公共品牌體系,塑造品牌文化內涵和識別標志。用好綠色智能建造試點城市、試點企業和試點項目的經驗成果,辦好湖北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大會、綠色智能建造國際博覽會。創新宣傳模式,廣泛深入宣傳,持續提高社會認可度,不斷營造有利于綠色智能建造發展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省住建廳)
加強省級統籌,各市州政府要強化組織領導,細化落實措施。建立綠色智能建造產業發展工作協同機制,統籌協調重大事項。在健全推進機制、創新金融支持、完善政策標準等方面先行先試,共同推動全省綠色智能建造產業發展壯大,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